外商投资法草案新亮点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19-03-04 10:01:36 来源:

40年前,改革开放伊始,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上世纪80年代,又相继出台了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三部法律被称为我国的“外资三法”。

在此后的40年间,我国立足国情吸引外资,成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一历史节点,中国内政外交走向牵动世界目光。而即将启幕的全国两会,将为外界开启观察中国的窗口。2019年恰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如何总结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取得的宝贵经验,如何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两会的一大看点。两会的又一大新看点,就是我国如今迎来了新的外商投资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2月、今年1月两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并将提请今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足见议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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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草案)涵盖了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保护等广泛领域,尤其是对公平竞争的强调,充分对接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国际潮流,向世界再一次展示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尤其在草案中第二章投资促进中还提到,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其他方式进行融资。

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中美贸易谈判的关键核心问题,同时也关系到企业能否赢得中国14亿消费人群。美国企业占据了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上游。为了保持竞争力,美国政府已将知识产权保护上升为贸易政策的基本方面。数据显示,1975年至今,美国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外国企业侵犯专利权和企业经营秘密权的案件有300多起,其中90%以上是侵犯专利权案件。2017年,中国对美国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高达71.3亿美元。而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去”,中国也希望国际社会加强对中企的知识产权保护。据“美国商业专利数据库”发布的美国专利数量排行榜,中国公司2018年获得超过1.25万项美国专利,比前一年增加12%,创历史新高。

根据地方两会释放出的信号,多地已就此开展部署。广东省提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北京市提出,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举措,培育更多早投、长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耐心资本。安徽省提出,加强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建设,建设省知识产权对接交易平台。上海市提出,高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试点平台。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也迎来扩容。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广东省近日印发的《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也提出,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为让在华经营外商“留得住”,针对产权保护力度不足,政策随意性大、“新官不理旧账”等投资者痛点,二审稿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条件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等。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在全国人代会上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是以实际行动向国人世人表明我们党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充分展现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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