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收入多年位居全省第一!马鞍山这样做……
2022-08-18 15:18:00 来源: 马鞍山发布


  “法度者,正之至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充分总结“三农”法治实践,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三农”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大力开展“两强一增”行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着力打造全省乡村振兴“样板区”。农民人均收入多年保持全省第一,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经验全国推广,经济强村建设全省领跑,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率先全面建成,“农田四变”行动创新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全省领先。
  开动产业振兴“红色引擎”,才能实现乡村振兴“加速跑”。我市坚持以“两强一增”为引领,通过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着力补短板、强根基、促增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涵。我市坚持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总抓手,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重点实施美丽乡村省级重点示范村、省级示范村、省级中心村、市级中心村等工程,乡村环境持续有效提升。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我市坚持以培育人才为抓手,及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等,积极完善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有效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了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
  乡风文明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靓丽底色。我市坚持塑形和铸魂“两手抓”,积极加强基层公共设施建设,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立法保护文化遗产,努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依法推动全市农村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之路,是推动农村社会和谐有序的有效途径。我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村民自治基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成功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窗口)行政村全覆盖,以治理有效为路径,依法促进组织振兴。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我市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围绕资源盘活、资产租赁、资金利用、三产融合等十大路径,加快推进强村建设,创新推进“农房集聚、村镇提升”,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四级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有效激活了乡村发展活力。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安全,要害是耕地和种子。我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系统谋划、自加压力,把“农田四变”作为找回耕地的具体路径,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有序推进。


  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江禁捕退捕,坚持以法治力量为保障,巩固提升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江上巡、岸上查、点上蹲等方式,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建立“1+2”结对帮扶渔民机制,即每户退捕渔民,由2名干部联系组成帮扶小组,实行结对帮扶。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突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记者 邬刚 余萍
  编辑:王心怡
  校对:傅中平
  审核: 江勇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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