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三孩,这项生育政策,9月正式施行!
2022-09-01 23:51:00 来源: 宜宾发布






  【重要提醒】事关三孩,这项生育政策,9月正式施行!
  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 2022年9月1日起 ,提高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标准,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产前检查相关费用纳入报销。问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是多少?
  答: 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不同分娩方式的报销均有提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顺产和剖宫产报销限额分别达到2100/3000/4000元、3100/4600/58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另补助500元。问
  产前检查相关费用都能报销吗?
  答: 在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产前检查门诊费用(含怀孕14周之前的门诊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最高限额700元 。问
  产前检查费用能在医院直接报销吗?
  答: 暂时不能,需凭产检的发票和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报销。问
  生育三孩有生育津贴吗?
  答: 能,按规定享受。
  详见宜宾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宣传(三)待遇保障篇(点击链接了解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S-aScZr43HnvHIuB_wClLQ)
  来源丨宜宾医保
  编辑丨 罗艳菊
  编审丨卢欣然
  监制丨冯 雷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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