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决定,全省推行!
2022-09-05 22:03:00 来源: 芜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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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 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新建住宅工程需设业主开放日 据介绍,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工程质量投诉,我省将对新建住宅工程实施业主开放日制度。 主要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单身公寓、安置房等住宅工程,以及用于居住功能的其它建筑工程。
  所谓“业主开放日活动”,是由新建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联合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规定时间、限定范围、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业主进入项目现场查看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了解现场施工实际状况,进而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和业主的交流,提升住宅工程品质的一项建设工程社会监督活动。
  开放时间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施工前;第二阶段为分户验收后,竣工验收前;第三阶段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前。
  那么,业主在开放日活动中能得到关于新房的那些信息?答案:新房的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防水工程施工情况;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墙体节能保温施工质量情况;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绿色建筑等级及主要技术应用情况(如节能门窗、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小区配套设施情况等。
  开放日至少提前7天邀请业主 按照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是业主开放日活动组织实施者,对活动开展和问题整改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开放日活动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人员组织安排、开展时间、开放内容、保障措施等,并于活动前7天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每阶段业主开放日应尽量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至少提前7天向所有业主发出邀请,告知业主开放日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活动流程和进入现场注意事项等,并在小区主要入口处予以公示。
  在活动实施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集中或分批分组有序组织业主到场,按户发放《业主开放日活动问题登记表》,并组织专业人员携带检查工具全程陪同业主参观户内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并留存影像资料。对于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建设单位应分类统计,制定整改措施;对于业主提出的不符合客观事实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意见,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等进行解释。开放日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整理汇总所有意见登记表中的问题,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逐项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留存相应施工及验收资料,并告知业主。
  开放日开展情况将影响房企信用 业主开放日中,经业主查验有质量问题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的,按照国家和我省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开放日活动并不免除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对于因开放日活动中业主提及的问题整改维修不到位产生的质量投诉,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按照要求,我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业主开放日活动开展的监督指导,将业主开放日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将对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建项目加大日常监督频次和力度。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投诉的,要倒查该户开放日意见登记表及整改记录,对于活动中登记的质量问题整改维修不到位而产生质量投诉的,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公开予以曝光。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要定期梳理总结本地区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开放日开展情况,加大对守信建设单位的政策支持和失信建设单位的惩戒、责任主体在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的失信惩戒力度,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环境。对于积 极组织、措施得力、反馈问题较少,整改及时、业主满意度较高的项目,可给予通报表扬、信用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优质工程等。
  芜湖


  来源 | 安徽商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主办单位 | 芜湖市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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