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即将结束,加班工资咋算?补休与加班费可否二选一?戳这里→
2022-10-08 10:48:00 来源: 金山网


  国庆假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这个假期你加班了吗?对于“加班族”来说,加班工资如何领,成为最关心的话题。那么,加班费能拿到多少,怎么计算?用补休替代可以吗?


  国庆节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规定,
  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10月4日、5日、6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从2021年8月1日起,江苏全省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一类地区镇江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为例,日工资最低约为104.83元。这样算来,国庆节当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 314.48元(104.83×3),4日到7日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 209.66元(104.83×2),如果国庆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1782元的加班费,相当于17天的工资。
  不过,人社部门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不发加班费,换补休行吗?
  那么,节假日放假期间安排加班,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
  有单位提出,“可不可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后,安排员工补休几天呢?”但人社部门表示,补休虽好,但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是“二选一”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当天企业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 国庆节前三天 不能后补,只要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不过,补休可以和休息日加班搭档。法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 10月4日到7日 ,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同时也提醒加班族们,如果加班费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
  来源:扬子晚报、今日镇江
  编辑:金凯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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