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房的看过来!新居民公租房申请有新消息了!
2022-10-10 20:42:00 来源: 舟山网


  盼星星盼月亮
  2022年度居住证量化
  积分入住 公租房申请
  终于有新消 息 了
  定海区
  受理日期
  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1日期间开展居住证量化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
  申请对象
  在定海区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持有定海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定海区连续签住满三年; (二)主申请人为在定海区域(纳税地)内企业工作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且在定海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家庭在舟山本岛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含出售、赠与、析产、拆迁注销)记录; (四)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848元(含); (五)申请人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70288元; (2)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1万元。
  评审办法 以《舟山市定海区居住证量化管理实施细则》(定党政办发〔2017〕10号)评分办法,按量化积分高低确定入围申请人。
  房源位置
  房源位置:盐仓街道惠舟新村,面积28平方米,租金暂定为10元/平方米/月,其他收费标准以区房管中心通知为准。


  公租房设有 卧室、卫生间和阳台,家具、空调 等一应俱全,拎包即可入住。




  受理点及咨询电话
  线上受理
  方法一: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定海区” ——选“全省通办 一次办成”——滑动图标找到"更多"——从“生活服务”找到“定海量化积分”——点击“积分申请”——提交 必录材料和选录材料——录入完毕后提交申请。


  方法二:在“浙里办”APP首页直接搜索“定海量化积分”——在线办理。


  方法三: ①用 浙里办”APP扫二维码进入在线办理(长按保存图片进“ 浙里办”扫一扫从相册中选择二维码)


  线下受理
  1、各镇(街道)居住证量化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0580-2617087 环南街道:0580-2025893 昌国街道:0580-2022432 盐仓街道:0580-8010083 小沙街道:0580-8175327 岑港街道:0580-8011759
  马岙街道:0580-8126110 双桥街道:0580-8610148 金塘镇: 0580-8043668 白泉镇: 0580-8062635 干览镇: 0580-8090039
  2、定海区移动营业厅居住证量化受理窗口。
营业 厅 受 理 地址 联系电话 人民南路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人民南路65号 8170506 人民北路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人民北路197号 8170190 昌国路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昌国路220号 8134035 凯虹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东瀛路199号定海凯虹移动营业厅 8178835 大丰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金塘大丰新道西路26号 8123015 金塘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沥港镇欣港路18号 8252428 盐仓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翁洲大道191号8-9宝龙广场 8171477 马岙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白马街208号 8250740 白泉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白泉路54号 8230313



  必录材料
  1、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2、居住证明:《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项中录申请人身份证); 3. 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信用报告。 4、居住条件:房产情况项中录家庭成员 户口本(结婚证)、机动车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购车合同或购 车发票、舟山市定 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Ⅲ、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收入具结书、收入明细表(以上四份材料需扫描下面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在签名处按手印 并拍照上传)。 5、就业证明:在养老保险项中录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照、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凭证。
  选录材料
  1、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①职业资格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 ②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文凭学历: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3、社会保险:可以不提供,但窗口办理需填写个人参保情况登记表,“浙里办”自主申报上传各险种的缴费明细表或身份证; 4、有现任职务:应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或相关证明; 5、获表彰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证书; 6、有专利创新:应提供发明专利权证书; 7、有招商引资:应提供项目名称; 8、社会公益: ①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或加入志愿服务组织的,提供志愿浙江(志愿汇)APP信用时数或志愿服务证明; ②在本区参加无偿献血,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遗体)的,提供卫生部门证书或证明; ③在本区获评“见义勇为”和“道德模范”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④入选居住地流动人口矛盾纠纷调解智库和行业优秀人才库、定海区流动人口信息直报员的,提供流动人口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根据申请项目及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审核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窗口申请办理量化积分入住时,以上材料均需 原件和复印件 ; “ 浙里办 ” 自主申请办理量化积分入住时,以上材料均需 上传原件,确保手机号码与公安部门登记号码一致, 线上线下申请都可以在 “ 浙里办 ” 查询材料审核状态,材料审核完后可以在所属镇(街道)窗口或 “ 浙里办 ” 查询个人量化积分。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不予纳入量化管理; 已纳入量化管理的,量化积分自动归零; 已取得入住公共服务项目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 该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参加量化管理。 违犯相关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普陀区
  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10日-11月10日
  申请对象
  在普陀区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对象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舟山市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普陀区连续签注满三年。
  (二)申请人为在普陀区(不含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内企业(纳税地)工作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且在普陀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家庭在舟山本岛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住房转让(含出售、赠与、析产、拆迁注销等)记录(截止申请之日)。
  (四)申请家庭上年度(申请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9483元(含)。
  (五)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52468元;
  (2)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3万元。
  评审办法
  以《舟山市普陀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标准评分,按积分高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计划指标数
  2022年度计划提供公共租赁住房5套,房源位于城北瑞欣家园,面积约50平方米 (以实际户型面积为准)。
  线上受理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可以自行登录浙里办,切换城市到普陀区,搜索“积分入住入学”,打开该项应用,进行自主申报。(具体操作识别下面二维码查看)
  线下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但无法线上受理的可到受理窗口申请。
  受理地点:
  各镇(街道)社会治理中心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居住在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的流动人口统一到沈家门街道同济路156号普陀区流动人口办证中心办理)。
  咨询电话:
  普陀区流动人口办证中心:
  0580-3010451
  六横镇:
  0580-6085050
  展茅街道:
  0580-6871278
  注意事项
  1、做好疫情防护
  为做好防疫工作,请您合理安排申请时间,线下申请的请提前1天电话预约办理,自通告之日起开始接受预约,预约电话同咨询电话。线下申请请注意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合亮码测温。
  2、做好材料准备
  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请识别下面二维码获取。窗口办理积分申请时,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浙里办自主申请时,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确保手机号码与公安部门登记号码一致。
  来源:舟山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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