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学期市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发布
2023-02-03 09:54:00 来源: 扬州网

昨天,扬州市教育局公布2023年春学期市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范围覆盖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按要求向学校提交申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市直学校有八类学生可申请资助,具体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根据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25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1600元,特别困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困难等级分别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2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2500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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