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2月23日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
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小编了解到
在不同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
宜宾城区各区域车辆限行方式也不同
具体如下
依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有关规定,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利益相关方对“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方案”的意见,现将该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
事项名称: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方案
限行方案 限行区域
宜宾市翠屏区(老城、江北)
叙州区(柏溪、南岸)
三江新区城市建成区道路
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图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限行方式
黄色预警(III级)限行方式
货运机动车
(1)全天24小时禁止燃油货运机动车、LNG/CNG货运机动车、工程作业车上路行驶,可绕行高速公路通行(见附图2);纯电动货运车不受限行影响,可按照货车入城管理相关规定运行。
(2)鲜活农产品、蔬菜运输货运车、医疗废物转运货车、环卫车等城市保障货车和抢险等特种车辆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可在限行区域按现有相关规定运行。
货车绕行线路示意图
小型汽车
(纯电动车除外)
(1)公务用车:每日00:00-24:00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在管制区域停驶50%。
(2)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私家车停驶50%,按单双号限行管理(含油电混动)。
通行规则
限行管控日日历为单日的
尾号为1、3、5、7、9的车辆
可上路行驶
限行管控日日历为双日的
尾号为2、4、6、8、0的车辆
可上路行驶
尾号为字母的以车辆号牌
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含临时号牌)
橙色预警(II级)
红色预警(I级)限行方式
货运机动车
按照黄色预警(III级)限行方式执行
小型汽车
(纯电动汽车除外)
限行日7:00-20:00
对所有小型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管理
通行规则
限行管控日日历为单日的
尾号为1、3、5、7、9的车辆
可上路行驶
限行管控日日历为双日的
尾号为2、4、6、8、0的车辆
可上路行驶
尾号为字母的以车辆号牌
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含临时号牌)
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小型汽车绕行示意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决策事项涉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联系电话;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3)对该事项的了解情况;
(4)对该事项最关心的问题;
(5)对本事项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三、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卢光明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电子邮件:421440089@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四川中和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18608290834)
联系地址:叙州区南岸航天路中段宜都莱茵河畔莱茵北路雪3幢1层17号
电子邮件:770309707@163.com
四、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特此公示!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