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这份“春季食品安全提示”!
2023-03-14 10:21:00 来源: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春暖花开、大地回春,又是一年中尽享春光之季,人们外出踏青、赏花、品尝美食等旅游活动呈现小高峰。为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春季食品安全提示:踏青赏花之季,勿忘“食品安全”。

一、购买食品要注意

外出郊游或品尝特产小吃,购买食品时要留心。一是尽量选择正规的市场、超市等食品销售点。二是查看食品包装标识,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以及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等,特别要注意是否在保质期内。三是观察食品及外包装是否干净整洁,检查食品有无感官性状异常,选购液态食品要观察是否有不明浑浊、沉淀。

二、郊游野餐要注意

郊游野餐要注意食材选用和食品保存方法。一是外出用于野餐或路途中食物要新鲜、加工干净;尽量选用干粮类食品,各种荤食最好真空包装,耐贮存又便于携带;包子、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要及时食用。二是现场烧烤(煮制)食品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未烤熟的肉类(鱼类)等食品易致人腹泻、呕吐等症状。

三、路遇野生蘑菇和野菜要注意

春天是各类野生蘑菇和野菜的生长旺季,很多人认为野生的纯天然、营养高,殊不知春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野外采食一定要小心。一是不识则不采,野生蘑菇和野菜种类多且杂,很多外表相似的植物,完全是“野菜”与“毒药”两个极端;一些民间或网传的鉴别方法和辨识经验极不靠谱,如果遇到不认识或者无法分辨的情况,一定一定不要采摘!二是不购买不食用来路不明的野生食材,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或野菜,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更不要轻易加工食用,谨防中毒。

四、外出就餐要注意

一是外出到“农家乐”等休闲就餐场所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要选择景点及周边卫生环境差的小餐馆、路边摊。二是如就餐后短时间内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心慌、胸闷、舌头发麻、嘴唇发紫等症状,要及时就医。三是防止餐饮浪费从我做起,做到“适量点餐、光盘行动”,养成剩菜打包的习惯,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保留票据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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