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作用,进一步规范荆州市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绩效,近日,市人社局出台《荆州市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主要从机构认定、培训管理、补贴申请、监督检查、违规处置、师资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和规范性阐述,要求定期统一公布目录,便于群众查询,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打造就业创业培训“荆州品牌”。
申报认定上,要求培训机构须成立1年以上、申报专业年培训规模在300人以上,且需提供后续指导服务,专兼职教师均需在荆州市就业创业培训师资库内登记;培训管理上,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规定办班规模、教学课时、考勤管理、视频录制、考核结业等具体事项;监督检查上,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分别制定考核评价表,每年定期对定点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建立四级评价等级制度;师资管理上,建设荆州市就业创业培训师资库,优秀讲师课时费用可适当提高,不高于市场标准50%;年度考核中,培训机构聘用优秀师资比例较高的,在下一年度培训指标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
作为全省首个印发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城市,今年,荆州市将以“七个一批”为导向,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专业、配强培训师资,不断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为保用工促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