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通报:广西3批次食品不合格 西芹检出农残超标
2017-07-23 15:28: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113批次样品进行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包括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各1批次。
根据不合格名单显示,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文化宫店销售的无标示生产单位的“西芹”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5)检出辛硫磷0.11mg/kg。
资料显示,辛硫磷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适合于防治地下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芹菜中辛硫磷的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长期大量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健康危害风险。
还有1批次“萝卜干”(生产日期/批号:2017-05-03)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该产品由蒙山县转盘烟酒商行销售、梧州市蒙山县黄村镇大化开发区鸿惠食品厂生产。其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2.4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为防腐剂,主要起防腐作用。本次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GB 2760-2014 食品添加使用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
另外,南宁柏联百盛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创新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小猪肉香菇水饺”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3-23),检出过氧化值0.46g/100g。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那些以油脂、脂肪为原料而制作的食品,通过检测其过氧化值来判断其质量和变质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腹泻,损害肝脏。
《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中规定,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预包装速冻米面制品中过氧化值不能超过0.25g/100g。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4期总第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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