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忠明:保健食品广告应遵循“科学在先、创意在后”原则
2017-07-26 14:3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7月26日,2017中国保健食品会议在北京举行。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处长马忠明。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肖摄
今日,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联合中国营养学会主办的2017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处长马忠明出席会议并在主题发言中表示,保健食品的广告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马忠明表示,通过广告购买保健食品已经成为公众选择产品的途径之一,审查广告一定要秉承“科学在先、创意在后”,要求做到真实、不虚假、合法需要严谨,科学准确的原则。“按照规定,总局稽查局对各省局审批的食品药品广告抽查率不低于20%,发现问题及时调回重审,从源头上严把广告准入关。每个季度对广告存在的问题要汇总整理通报,督促各地提高广告审批的质量。”
目前,保健食品为了做好审查工作,根据新《广告法》修订了新的食品、保健食品还有药品、医疗器械,还有含特殊医学食品的广告审查管理办法。马忠明强调,广告不光是简单的传递产品的信息,还要传递健康的饮食用药、知识,同时还要强调传统文化,都是做广告的职责。
马宗明指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入误导的内容,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另外,对时长也有限制,广告不许超过1分钟。名人、婴儿不能为保健食品代言。对于违法广告,广告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或对产品进行暂停销售,计入信用档案,推送给发改委。“药监局对企业违法手段的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这个行业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共同来推动爱护这个行业。”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