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有毒冻粉被判10年,山东淄博5人终生禁入食品行业!
2017-08-08 17:24:00 来源:
8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最新一期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淄博5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吕红军大量生产添加有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腺的养胰复活素、苦瓜胰宝胶囊,并通过快递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3220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吕红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7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王庆荣组织用工业用氢氧化钠、浓硫酸、配方复合肥等非食品原料大量生产有毒有害冻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冻粉约15吨,涉案金额5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王庆荣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张雪琴参与生产有毒、有害冻粉的部分流程,帮助推销有毒有害冻粉和收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张雪琴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李萍负责生产有毒有害冻粉过程中添加配方复合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李萍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王发文受雇于王庆荣用工业用氢氧化钠浸泡、浓硫酸中和海藻,用以生产冻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王发文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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