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大连十大不放心食品 豆腐皮2批次不合格
2017-09-06 08:42:00 来源:大连天健网
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年初制定了“十大不放心食品”征集活动方案。近日,根据三月中旬“十大不放心食品”征集结果,筛选出投票数位列第十一至第二十位的食品,确定为本轮“十大不放心食品”对象包括膨化食品、方便面、饮料、粉条、蜂产品(蜂蜜、蜂王浆、蜂花粉等)、调味品(酱油、食醋、料酒、味精等)、豆制品(豆腐、豆腐皮等)、蛋制品(皮蛋、卤蛋等)、粮食制品(米、面等)、果冻。此次抽检场所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饭店、学校周边小吃店为主。检验项目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7年版)》实施。
截止7月底,对新确定的“十大不放心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面、饮料、淀粉制品、蜂产品、调味品、豆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果冻)10个品种进行抽样,每个品种各抽取10批次样品,共计抽样100批次。检验结果,98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8%。其中,9个品种的合格率为100%,在豆制品中抽检出锦州金发地市场售卖的散货锦州豆腐皮和豆腐皮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山梨酸。
山梨酸是国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国际公认、广谱、高效、安全的食品防腐保鲜剂,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烟草、农药、化妆品等行业,是近年来国内外普遍使用的食品防腐剂。山梨酸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并被人体消化和吸收,产生二氧化碳和水。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都对其安全性给予了肯定。山梨酸的毒副作用比苯甲酸、维生素C还要低,不会对人体产生致癌和致畸作用。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在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 g/kg,但在豆腐皮的生产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山梨酸。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最高检出值为0.111g/kg,理论上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对本次专项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相关监管部门将针对本次监督抽检结果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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