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咸菜亚硝酸盐超标,一饭店被罚八千
2017-11-23 09:40:00 来源:齐鲁晚报
20日,齐鲁晚报记者从山东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7年三季度山东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淄博市4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高青南蒸北蘸饭店采购的咸菜丝,“亚硝酸盐”超标,被罚款八千元。
  4批次不合格产品及其处置情况为:临淄区雪宫谈鱼餐馆采购的杨场酱菜,“苯甲酸”项目不合格。该餐馆采购的杨场酱菜购进日期为7月16日,购进5kg,货值40元,作为食品原料免费提供消费者就餐使用。该单位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及有效供货者经营资质,临淄区食药监局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淄博小城味道酒楼采购的虹鳟鱼“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批次虹鳟鱼时已索取供货者经营资质及相关票据。博山区食药监局对淄博小城味道酒楼免于处罚并将该酒楼采购自张店志坚水产品商行虹鳟鱼检测不合格的线索移交至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追溯查处。
  高青南蒸北蘸饭店采购的咸菜丝“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该批次咸菜丝购进8kg,购进价格1.00元/kg,抽检1kg,其它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完毕。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批次咸菜丝时未查验供货者经营资质,高青县食药监局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亿客家商贸有限公司王云静快餐点采购的粉条“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沂源县食药监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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