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在超市买来点心 回到家竟然吃出一只苍蝇
2017-11-30 09:40:00 来源:琅琊新闻网
  “28日,我在一超市买了些点心,结果发现点心里面有只苍蝇。”29日,临沂市民刘女士致电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希望尽快落实,讨个说法。
  刘女士告诉记者,28日,她在临沂人民广场附近一超市内买了一袋点心,生产日期是11月26日,一共花了35元,没有要收据。“我回家以后,打开包装后吃了一块,再吃第二块的时候,意外发现里面有苍蝇,看样子死了很久了,让人想吐,实在是太恶心人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卫生法》第96条第2款的规定,市民刘女士可以要求“退一赔十”。“退一赔十”规定是《食品卫生法》对违法商家和企业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根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去正规的市场或超市购买,同时,要索要发票或者收据,出现问题的时候,也好方便市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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