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水莲都市场监管局收到125起餐馆菜肴异物投诉 八成是“头发”
2017-12-07 15:28:00 来源:丽水网
本网讯 外出就餐,很多人担心卫生问题,而最怕的就是吃到不该吃的东西。昨天,记者从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他们受理了125起餐饮菜肴有异物的举报,大部分是市区消费者在餐馆就餐时,发现了头发、菜虫、米虫、蟑螂、苍蝇等异物。
  有市民吃“油焖大虾”发现头发
  12月6日晚,市民胡先生和几个朋友到市区紫金路一家餐馆聚餐,其中有一道菜是“油焖大虾”,他们吃到一半时发现这道菜里竟有一根头发。
  “吃出头发来,我们当时就没了胃口。”胡先生等人当即找到老板理论,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十倍赔偿。在餐馆的菜单上,这盘“油焖大虾”的标价是146元,10倍就是1460元。
  “这头发肯定不是我们的!”餐馆老板拒绝了胡先生的要求。老板说,餐馆曾遇到过同样的情况,此后就要求厨师和服务员都带帽子,避免再出现头发掉到饭菜里的情况。
  为此,双方理论了近半个小时,一度还发生了口角。在争执中,餐馆老板表示,胡先生等要赔偿可以,先去验DNA确认头发的主人到底是谁。
  对餐馆老板的说法,胡先生很生气,随后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目前,莲都区消保委正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
  今年市区共有125起用餐发现异物投诉
  据了解,就餐时发现菜肴里有异物,一直是市民投诉举报的热点。今年,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了125起此类投诉举报,大部分是市区消费者在就餐时,发现了头发、菜虫、米虫、蟑螂、苍蝇等异物,其中近八成投诉吃到了头发。
  该局相关负责人说,由于消费者在菜肴中发现异物存在时间滞后性,导致异物来源有时难以认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认定。
  对于此类消费纠纷,往往消费者期望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退一赔十,或者对餐费予以免单处理。而有些餐饮经营者,担心承认菜肴异物问题消费者会提出“天价”索赔,则会以异物非有意为之为理由进行推诿,甚者怀疑消费者存在“吃霸王餐”的行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往往发生纠纷。
  市民维权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
  饭菜里吃出异物该如何维权呢?莲都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建议说,外出就餐如果遇到菜品有异物,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
  所谓证据是指出现问题的菜品,还有收费单据等,可以第一时间拍下视频、照片等影像记录,然后当场就向店家提出索赔,同时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和举报。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在饭菜吃出异物后,会要求店家重新制作一份,这时需要留个心眼,出现异物的饭菜先留在饭桌上,等新的菜品上来后再撤走,以免一些不良商家把原先的菜品去掉异物后重新端上来。
  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饭店有义务提供质量合格的饭菜和服务,菜中有异物,属于饭菜质量不合格,构成违约。按规定,确实应向消费者赔偿最高十倍的价款。”消保委工作人员解释说,十倍赔偿是指出现问题的单项菜品价格的十倍,而不是全部消费金额的十倍,许多消费者会要求赔偿全部菜品价格的十倍,就容易造成双方调解不成,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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