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优食品北京第三分公司销售商品未标明价格收到1000元罚单
2018-02-27 13:32:00 来源: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对北京美味优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案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显示, 该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银座商场B2层09b店铺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第九条的规定,销售酥皮泡芙、可可曲奇泡芙、原味泡芙共3款不标明价格。
  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北京美味优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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