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销毁1.2吨进口不合格食品
2018-03-15 14:30:00 来源:人民网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14日对近期查获的部分不合格进口食品进行了一次集中销毁,不合格产品涉及进口啤酒、蜂巢蜜、面条、饮料等,共3500件,1.2吨。
  据介绍,不合格原因主要有四大类,分别是未经国家准入评估审查、添加未许可新食品原料、微生物超标、标签不合格、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些不合格产品主要来自意大利、西班牙、丹麦、日本等国家。
  据统计,2017年,宁波口岸共进口食品40384批、115.31万吨、11.9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6.3%、103.7%和54.7%,来自全球105个国家或地区。主要进口食品种类为水产及制品类、粮谷及制品类、肉类、酒类、乳制品类。过去5年间,宁波口岸进口食品贸易额增长2.2倍,年均增长率达33.8%。
  宁波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表示,尽管宁波口岸进口食品化妆品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但仍有不少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2017年,宁波口岸共有243批、595.77吨、144.62万美元的不合格食品被拒于国门之外,不合格原因涉及22类,涉及30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欧盟、美国、日本、伊朗、韩国成为退运销毁进口食品的主要来源地。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品质缺陷、包装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标、无中文标识以及检出疫病。
  其中,2017年6月,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连续5批来自加拿大的12168瓶、12168千克蜂蜜中检出美洲幼虫腐臭病,不符合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判定该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予以监督退运处理。
  作为进出口商品监管部门,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3个环节检验把关:
  在进口前加强源头防控,完善进口前审核,严格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严查进口食品随附官方证书,确保进口食品货证相符、来源可靠。
  在进口时加强进口环节检验,加强现场查验,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瞒报欺报、货证不符等情况;对疑似假冒、篡改原产地信息的食品开展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加强标签内容审核,杜绝假冒伪劣、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食品入境。
  在进口后加强后续监管,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重点推进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进口食品化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加强对食品进口销售记录的后续跟踪及对消费者投诉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据统计,2017年,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共完成125家分类管理进口企业的监督管理及926家进口商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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