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检察长谈公益诉讼:确保食品药品领域有明显突破
2018-03-19 15:2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称,要确保今年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明显突破。
  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15年7月起在13个省区市860个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
  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规定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作为非试点省份,半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取得的成绩也可圈可点。
  贾宇介绍,半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220件,进入诉前程序201件,数量居全国非试点省份的前列。浙江全省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初步形成,一批时间跨度较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共利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四大领域中,浙江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如2017年,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至2006年底期间陆续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堆放、填埋于开化县小龙坞山坳中,污染了生态环境。对此,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去年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
  据统计,浙江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相关案件126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62.7%。
  “从数据看,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权出让三个领域的案件还不多,特别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尤为薄弱。”贾宇说,要拓宽监督领域,确保今年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明显突破。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权出让领域也要进一步加强,努力实现四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在浙江都能得到有效开展。
  此外,他还表示,要着力抓好诉前工作,“行政公益诉讼要用好诉前程序,尽可能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节约司法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良性互动。”
  据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浙江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心放在诉前程序。只有经过诉前程序,损害公益行为仍然得不到纠正的,检察机关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数据显示,半年来,浙江省162件回复期届满的行政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的152件,占93.8%,较好地促进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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