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周记黑包子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食品被罚
2018-05-16 18:22:00 来源: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食药监食罚[201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山区新民路周记黑包子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早餐包子、豆浆等食品。
  2018年5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店罚款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新)食药监食罚[2018]3号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早餐食品案
天山区新民路周记黑包子店
92650102MA77MR1E0B
张旭忠
天山区新民路周记黑包子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早餐包子、豆浆等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店罚款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已履行)
2018年5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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