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假茅台 “不知卖给了谁”
2018-06-13 17:24:00 来源:看法新闻客户端
明知是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张某仍从他处购得这种酒再转手卖出,从中获利。6月13日上午,张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10时20分,张某被带进法庭。年近五十的张某头发已花白,表情镇定,他的家属到庭旁听。
  检方指控,2017年4月至10月间,张某在明知雷某(在逃)欲将假酒冒充真品向他人销售的情况下,仍多次以每箱800元的价格从何某(另案处理)处购进贴有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共计76箱(6瓶/箱),后将上述白酒以每箱1400元,共计106400元的价格销售给雷某。
  经鉴定,上述白酒均是假冒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
  检方认为,张某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仍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责。
  庭上,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张某表示,“我都认,但是我不知道雷某将酒卖给谁了。”其辩护人为他做罪轻辩护。
  据张某供述,他一直从事白酒销售的生意,主要商品是一种茅台镇酒。2017年生意不好,家里还有孩子上学,他找到雷某,让雷某照顾他一下。雷某询问他能否搞到假茅台酒。他回到家后上网加入了一个销售假酒的QQ群,通过群里的联系方式找到何某,询问是否有假茅台酒。
  而后,何某将用矿泉水瓶装着的样品带给张某。随后,张某从何某处以800元每箱的价格购得假茅台酒,再以每箱1400元的价格转卖给雷某。
  警方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北京西站将张某抓获。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何某出售的假酒都是使用廊坊当地一种酱香白酒和白水勾兑的。目前何某已经到案,雷某还在逃。
  庭上,控辩双方针对张某销售假茅台酒的数量认定展开辩论。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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