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销售7元过期面包一超市被罚5万元
2018-08-22 09:40:00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菏泽8月21日讯 花7块钱买到过期的面包,你会随手扔掉自认倒霉?还是跟商家协商选择退换?是否觉得维权很难,成武这位消费者的做法手机视频留存证据,最终商家被罚50000元。
  近日,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徐先生投诉,称其在超市购买了0.766千克的散装称重预包装面包,在购买时只简单查看了其中一个面包的生厂日期和保质期,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之后他就随便挑选了一些面包称重购买。等他回到家食用时他才发现其中有4个面包已经过期7天,购买当天已经过期3天。他当即对过期面包的预包装袋上的产品信息以及外包装袋的价格、条码标签进行了拍照存证。但购买时的最有力证据“超市小票”却被自己习惯性的丢弃了,无法找回。
  次日,徐先生前往该超市以“暗访”的方式用手机把过期在售面包的超市信息、货柜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证据拍成了视频,同时把与超市售货员的协商对话进行录音,一起作为后期投诉的重要音像资料进行保存。后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超市负责人表示该品牌同批次面包已由供货方收回,不过在“铁证”面前,他承认过期面包是在该单位购买,平时他们都会定期排查货物,但由于散装食品的过期食品容易混在正常食品中一起销售,加上粗心大意,所以对过期食品未及时作下架处理。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该超市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对当事人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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