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采访获悉,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南宁盐务管理局定于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食盐市场秩序、食盐质量安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食盐二次配送等变相批发、食盐来源不清等违法行为。
8月23日,记者跟随市食药监局和南宁盐务管理局检查组人员到兴宁区和江南区的两个盐业集中销售点进行排查。检查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大部分盐业销售商都合法合规,但也发现部分经营户没有向属地的主管部门备案,无证开展批发业务。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食盐零售单位,在购进食盐时,一定要到有批发资质的食盐批发企业购进,查看清楚企业是否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要索取食盐合格证及分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增值税发票并做好购进台账,记录食盐的来源、数量等信息,留存好相关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