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16号),涉及望牛墩1家经营企业。
据通告显示,东莞市望牛墩梅记农副产品档销售的饺子皮(散装,购进时间:2018-6-13)中脱氢乙酸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样品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饺子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但应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市食药监局决定对其处以没收抽检不合格同批次食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