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食药监局公布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18-09-24 09:40:00 来源:
近日,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按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4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8期)要求,公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关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宿迁市建联贸易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福盈门礼品糕”、“恭喜发财贡品糕”。
宿迁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收到标注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盈门礼品糕(抽样单编号PP1832000281730636)、恭喜发财贡品糕(抽样单编号:PP1832000281730635)”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7月25日送达经营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盈门礼品糕”、“恭喜发财贡品糕”,生产日期:2018-06-11、2018-04-28,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及不合格产品控制情况。2018年7月25日,宿迁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行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 “福盈门礼品糕”18盒,执法人员采取扣押措施。经查, “福盈门礼品糕”、“恭喜发财贡品糕”分别采购112盒、30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元/盒、11.5元/盒,销售数量分别为94盒、30盒。宿迁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商行召回不合格产品,无人退货,召回数量为0。
(三)核查处置情况。宿迁市建联贸易商行索取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宿迁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宿迁市建联贸易商行免于处罚。
(四)其它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企业检查,规范经营单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
二、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福盈门礼品糕”、“恭喜发财贡品糕”。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收到标注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盈门礼品糕(抽样单编号PP1832000281730636)、恭喜发财贡品糕”(抽样单编号:PP1832000281730635)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7月26日送达生产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盈门礼品糕”、“恭喜发财贡品糕”,生产日期:2018-06-11、2018-04-28,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及不合格产品控制情况。2018年7月26日,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产品。经查,“福盈门礼品糕”、“恭喜发财贡品糕”分别生产112盒、30盒,全部售出。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因产品全部售出,且食用期限短,未能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18年8月8日,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四)其它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企业检查,规范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培训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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