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食品安全督导组督查鲁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018-10-20 11:36:00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平顶山市食品安全督导组对鲁山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一行3人,由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周卫东带队,县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文艺,县食安办副主任王慧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于向东,县教体局、县卫计委相关领导全程陪同。
督导组首先在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食安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又先后来到鲁山县第二幼儿园、鲁山县育英学校、四棵树第三小学3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周卫东逐一查看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并向相关学校负责人详细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检查中,督导组对3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肯定。督导组指出,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也牵动着千万个家长的心;要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贯彻好习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履职尽责,做细、做实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督导组强调,食品安全无小事,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即落实学校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行业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方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传导压力,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协作、共同努力,为鲁山十余万学生的饮食安全把好关,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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