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7月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0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2批次。不合格食品是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等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奉节县李记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固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泰山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合川区三江印象桃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香甜),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刘德鑫超市销售的、标称长葛市顶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锦兴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法红糖,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不溶于水杂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万州区王牌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卡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小伟哥酒坊生产的白酒(高粱),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李市镇尚书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三原味匣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酱,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江津区鲜灿干货店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熟制其他类)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嘉合大道555号附61号刘显琪销售的干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苏尔玛食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小伙子商贸有限公司运营的、成都蜀粹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辐照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酉阳县恒宇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俊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撸串(黑鸭味)(调味面制品),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致。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渝北区舰之王欧郡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海南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长嘉明珠大酒楼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爱莲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龙湖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代天街分公司销售的自然熟甜糯花皮蕉(丑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豇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两江新区奇惠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全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贵州长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江北区井火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联合一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南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民权县相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花生(烘炒类),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霉菌数不得超过25CFU/g。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合川区李常常餐厅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渝三刀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南岸区长嘉明珠大酒楼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美欣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丹东润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银鱼仔(即食鱼干),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