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2022年第二季度“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2-07-07 11:05:00 来源:
  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市场监管各级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铁拳”行动,持续保持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查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食品领域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爱媚丽美容院经营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案
  2022年4月1日、4月7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分别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单,投诉人称在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爱媚丽美容院购买的减肥食品“台湾强奶奶片”属于三无产品,食用后出现口干、心慌的副作用,请求查处。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检验,涉案减肥食品“台湾强奶奶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实测值30.1mg/kg。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添加“西布曲明”的食品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关于印发<固原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交固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

  案例二 王某某销售不合格蜂蜜案
  2022年5月23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原州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某某在原州区中心路人民广场西南角销售“保健蜂蜜”,现场摆放的宣传牌上写有“蜂蜜妙用”、“咳嗽原州区哮喘咽痒”、等具有治疗功能的字样,原州区分局现场对其销售的蜂蜜进行了扣押,并开展调查。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蜂蜜系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10月26日起主要以糖稀(供货商托运凭证物品名称为糖稀)为原材料,加入人参、罗汉果、灵芝草、灵芝、大枣等材料后,谎称是保健蜂蜜进行销售。截至2022年5月23日,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156000元。当事人王某某不合格蜂蜜销售金额已达五万元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事人已涉嫌刑事犯罪,原州区分局将本案移交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立案侦查。
  案例三 固原经济开发区五味居京味火锅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固原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固原经济开发区五味居京味火锅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后厨食品处理区域内的“旺丰”牌豆瓣酱已超过保质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生活用品和生产经营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分区存放,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执法行为适用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函〔2012〕469号)明确指出:“超过保质期和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进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处理区,应视为违法经营行为”。经查,当事人由于食品安全管理不经常、不到位,导致过期的豆瓣酱仍用于食品经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过期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供稿: 执法稽查科 哈军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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