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铁拳”出击!烟台市对民生重点领域7类17项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打击
2022-08-11 09:20:00 来源:
  8月9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副县级干部高大鹏就烟台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2021年起安排部署着力解决民生领域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专项行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分别于今年3月分别印发了新的行动方案并结合今年的国内市场和民生消费重点,对查办领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整,由原来的5类12项重点打击内容扩展到7类17项,有力提升了行动的覆盖面和打击力度。
  此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对以下项目开展重点打击:
  一是食品类。重点查办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三项。
  二是广告类。重点查办“神医”“神药”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房地产虚假广告等三项。
  三是计量类。重点查办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超市、医疗卫生机构、粮食购销等领域计量违法;过度包装商品三项。
  四是特种设备类。重点查办翻新“黑气瓶”;超期未检电梯两项。
  五是产品质量类。重点查办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劣质儿童玩具;劣质燃气具;劣质童车、童装、儿童厨具、学生桌椅、文具以及儿童近视防控产品等儿童用品;加装改装速度装置的电动自行车等。
  六是未成年人保护类型。重点查办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行为。
  七是其他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领域。重点查办假冒伪劣非医用口罩等防护产品。
  2022年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主要措施
  1
  积极推进行刑衔接,提高协同执法能力,重拳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年初由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省药监局第四分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各区市公安局(分局)联合成立了省、市、县三级行刑衔接协作联动小组。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民生领域重点案件467件,涉案货值金额473.23万元,罚没款426.46万元,2起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为典型案例,3起案件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典型案例,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0件。
  2
  加强执法力量下沉基层,调动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互动,提高基层办案能力。
  通过成立市局专家人才库为区市局提供政策法规、技术业务方面的指导和咨询,同时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各执法科室一对一与区市局形成对口指导组,督导、协助办理疑难案件和推进“铁拳”行动。区市局执法力量下沉市场监管所,加强第一时间打击反应力量。
  3
  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坚持违法案件应曝尽曝,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办案影响。依法需要处罚到人的案件,坚决处罚到人。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曝光率100%,并发布了19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4
  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增强全民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
  为扩大民生“铁拳”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水平。一是对外广泛征集案件线索。2022年3月21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奖励举报的方式,广泛征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去发现线索。二是对内建立案件线索摸排机制。推进了监管与执法紧密衔接,提升“铁拳”行动的针对性。截至目前,通过举报和摸排发现有效案件线索1055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06%,已立案查处321件。
  食品领域典型案例如下:
  07

  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东江新源饮用水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饮用水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龙口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740.6元、没收成品及生产材料、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09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烟台太阳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没款6518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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