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日照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公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不”行为典型案例(二十)
2022-08-16 10:30:00 来源: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日照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进口冷链“八不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8月11日,西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日照市东港区玉秀肉食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内有由荷兰进口的冷冻猪尾骨10箱,生产批号:612178253;规格:10.0kg/箱,共计100kg。未将本次购销信息录入“山东冷链”系统;未分区存储;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未建立疫情防控管理台账。按照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设立集中监管专仓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鲁指办发〔2020〕114号)规定,我局对上述经营单位作出停业整顿10天的处理,现予以公开曝光。
  日照市东港区玉秀肉食店(门头名称:中海肉食)
  营业执照名称:
  日照市东港区玉秀肉食店
  经营者:
  迟玉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日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副食区B-A23号
  社会信用代码:
  92371102MA3DMW4904
  存在问题:
  1.不使用“山东冷链”
  2.不分区存储
  3.不亮码销售
  4.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
  在此,提醒全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引以为戒,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经营,切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途径,切实用实际行动织密疫情防控的坚实防护网。
  警示提醒
  为从源头抓好我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我区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
  ◆提前24小时报备,
  ◆配合集中监管,
  ◆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
  ◆使用“山东冷链”,
  ◆索证索票,
  ◆分区存储,
  ◆亮码销售,
  ◆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
  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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