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的餐饮单位(2022年第二十一期)
2022-12-07 09:20:00 来源:
  2022年11月10日-11月2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 15 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强怡餐厅
  (招牌名称:李老三牛肉拉面)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椒焗餐饮店
  (招牌名称:椒焗麻辣烫)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赤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味美春川菜馆
  (招牌名称:淘气猫)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海洋易家科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天天易家)
  存在当事人后厨有苍蝇未能及时杀灭,所使用味精调料未留存供货方资质等证明文件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广信敬源(北京)超市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汉拿山金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远大路分店
  (招牌名称:匠人牛品)
  存在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西埠头福祥酒家
  (招牌名称:潮闽海鲜)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弘盛福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宽板凳老灶火锅)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朦胧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麦堡王汉堡炸鸡)
  存在网上经营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北京越和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PHO爺越南料理)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阿翁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阿翁石锅鱼)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澳九记餐饮有限公司八福盈门餐饮分公司
  (招牌名称:澳门味道)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南锣肥猫餐饮有限公司黄庄分公司
  (招牌名称:南锣肥猫)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北京村上优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村上一屋)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北京中天火炉火餐饮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招牌名称:火炉火)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来 源: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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