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9日讯6月30日,市民艾先生到青山区公安分局冶金所报警,他的手机遗失后,支付宝被人盗刷6次,合计1.2万余元。警方通过消费记录,于8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在他拒不承认的情况下,警方深入固定证据后,将其以零口供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由于艾先生不记得手机丢失时的情况,无法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只能从6条支付宝交易记录入手。这些交易记录显示消费时间为30日凌晨2时40分至7时24分,消费地点都在武昌,只有一家店显示有准确地址。民警前往该店寻找线索,而店内视频分辨率过低并无价值。
随后,警方便以此店为中心,按时间间隔在方圆辐射划定,寻找有效线索。方案制定后,民警冒酷暑开始查找,每到一家,便买矿泉水刷支付宝,经过两天查找,民警手机支付宝上终于出现了一个与相关交易纪录相同的店。在这家店的监控里,嫌疑人的身影终于出现在民警视线:一中年瘦高男子,穿白底蓝红条相间T恤衫,背一斜挎黑包。
同时,民警调取该店周边监控,慢慢的,嫌疑人的行动轨迹也清晰地勾勒出来。随之该嫌疑人的身份也被锁定,为有前科人员黄某某。民警经历了三次蹲点守候,于8月14日上午在武昌一宾馆将黄某某成功抓获,而黄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因调查过程中,民警查实黄某某进入每一家店的城市监控视频资料,每一家支付宝消费记录凭证及值班工作人员证言,并在黄某某居住地搜出白底蓝红横条相间T恤衫,审讯时查出的其手机里面作案当日刷共享单车信息时间与视频里面骑车时间一致,在环环相扣,完整全方位证据面前,最终将其以零口供刑事拘留。
目前,黄某某已退还盗刷钱财1万2千余元。8月19日,艾先生专门制作了锦旗,送往了冶金所,他对民警表示感谢。(记者费权 通讯员黄娟 钱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