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信女皇换成默默无闻赵明路,华为的法人代表更换意味着什么?
2018-07-17 16:27:00 来源:图灵智物

[摘要]“通信女皇”孙亚芳辞任华为法定代表人,接替她的是默默无闻的赵明路,而不是华为官宣的董事长梁华,华为式的法人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

文 | 狄普仁

6月1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完成了工商变更——负责人变更。电信女皇孙亚芳不再担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而代之的并不是原定的华为公司董事长梁华,而是监事会的一位秘书——赵明路。

孙亚芳的辞任法人代表是华为的既定的时刻。

2018年3月,华为公司发布消息,孙亚芳辞任公司董事长,原来的监事会主席梁华接任董事长。同时,华为也修改了自己之前的轮值CEO制度,郭平、徐直军和胡厚崑三人从原来的轮值CEO变为轮值董事长,在形式上,这三位以及原华为总裁任正非的女儿孟晚舟担任华为名义上的副董事长。

从徐直军开始,三位轮值副董事长各自轮值半年。

按照这一调整和安排,接替孙亚芳,出任华为投资控股和华为技术两间华为系主体公司法人的本应该是梁华。多数人未曾料及,赵明路半路杀出。从众人口中的通信女皇换成默默无闻的赵明路,华为的法人代表更换究竟意味着什么?

赵明路是谁

出任法人代表之前,赵明路几乎从未出现在外界的视野当中。

赵明路真正的身份是华为公司监事会秘书处的秘书,有人截图到的领英资料显示,赵明路最早曾经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后来加入华为和美国3Com公司合资的华三。2010年,她才真正加入华为,至今,不过8年。

知情人士了解的信息中,赵明路在华为的职级是22级,对于一个工作8年的员工来说级别不低。

整个华为官网心声社区上,只有一两篇文字提及赵明路——华为内部组织学习任正非所提的“干部八条”,时间是2017年1月,地点是北京。与她一起参会的华为员工,也同样不被外界所熟悉。

2018年2月,做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秘书,赵明路及其同事拜访了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上海方面介绍了有关国企监事会建设方面的事宜。但是,当有人在百度贴吧上讨论她,这个网页也被撤下了。

对于赵明路的出现,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华为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做过回应。据悉,在华为复杂、精密的职级体系当中,赵明路的职级虽然不低,但是算不上高管,更无法和孙亚芳当年的职级、地位相比。

2017年下半年的一场会议上,任正非说,自己以后将不会再是华为的最高领袖。在此前后,华为内部便有传言,轮值董事长制度将会取代轮值CEO。

当时的讨论当中,曾经有相当大的疑惑,董事长究竟如何开启轮换?其中,法人代表的任命就是其中一个显眼的技术问题,总不能每隔一段时间就轮换法人代表。

这个小细节没有难倒华为。赵明路的出现,帮华为解决了这个技术问题。法人代表、董事长,以及3位副董事长兼任的“轮值董事长”体系已经搭建完成。

华为式法人

赵明路的出现改变了孙亚芳时代的华为权力架构,改变了华为法定代表人参与到公司治理、管理和运营的原有形态。多位华为内部人士认定,赵明路应该是一位职业的“法定代表人”,而不像中国工商环境当中的法人,是企业的高层甚至就是老板本人。

多年以来,作为华为最高领袖的任正非,其实一直没有担任华为的法人代表。赵明路这种替代法人的做法,在中国现有的工商环境当中,并不少见,但是,其中少有华为这样的体量和规模的公司。在工商注册等刚性的审核环节方面,就有不少的难度,这也侧面说明,广东工商部门对华为这一做法采取了灵活的理解和处理方式。

国内大企业在面临一些关键的节点时刻,比如上市、融资等等,这样的替代法定代表人的做法是通不过审查的,这并不符合中国现行的公司法的制度约束。两年前,电商巨头京东旗下的数十家公司一夜之间将法定代表人从创始人刘强东变成了同样不知名的张雱。媒体报道称,张雱曾经是创始人刘强东的秘书。

京东的这一动作也曾经引来轩然大波。京东方面当时对媒体的解释非常简单,纯粹为了提升运营效率,而对非核心实体法定代表人做了变更。与京东不同的是,华为控股、华为技术两家公司为华为系运营的最核心平台。

华为的选择自有其理由。华为如今巨大的商业成功,已经说明华为独特的股权,治理架构体系的优势。但问题是,华为这种特殊的法定代表人选择,与当下通行的工商法规违背。200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中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在华为的体系当中,赵明路的职位并不符合这一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对《图灵智物》表示,中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最早源自于国企的经理人制度,法人承担所有的权力和责任,这一要求在80年代出台的民法通则中最为典型。这种要求与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原则有着明显的矛盾冲突,公司法的要求是集体决策,“董事会、股东会分权的结构,而传统的法定代表人制度精神则是独裁式的,所有的权力和义务都累加在法定代表人一身。”

京东系的张雱,以及如今华为系的赵明路,她们与各自所服务的机构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全新的法定代表人关系,要有远超出一般员工的信任关系。邓峰指出,“华为要确保对赵明路的个人行为有着充分的掌控力,以承担赵明路这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而赵明路也要对华为两间公司担责,承担作为法定代表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