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狂野叫澳大利亚篮球 NBA看了都头疼
2018-12-12 16:04:00 来源:腾讯体育

1969年,墨尔本的一户人家迎来了一个小男孩,体格壮实。

他的全名是卢西恩·詹姆斯·卢克·朗利,后来大家习惯叫他“卢克”,中国球迷则喜欢称呼他为朗利。

没有人想到,他以后会是澳洲篮球的先行者,迈克尔乔丹身边最值得信赖的大个子。

澳洲篮球先驱

不过在他年少时,大多数澳大利亚人还根本对篮球没有什么热情,这个在国内排在10名开外的运动,不过是澳大利亚人在橄榄球和网球之外,无聊到极致时才会去碰触的体育项目之一。

朗利成了澳洲篮球一切的出发点,虽然他后来被打上的标签有“软,懒惰,不爱训练,不强硬,心直口快”等等。

他的大学是在美国上的,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

去上大学前,年少成名,早早就在澳大利亚青年队占据一席,后来在澳大利亚野猫队打了两场球,就被新墨西哥州立大学的主教练加里发现,随即招致麾下。

这个卷毛肤白的澳大利亚人当时抱着的想法是“大学看上去很好玩!能参加各种各样的派对。”

在大学,他出色的身体素质和篮球技艺立马混的风生水起,立马成为校园红人,一位《阿尔伯克基日报》的记者跑来采访他,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如果有人要在排队时插队到你前面,你会让他这么做吗?”

朗利的选择是‘绝大多数’时候会。

当时记者就觉得这个2米18的大个子随和的有点不像话,怀疑他是否能在未来适应NBA残酷的竞争。

毕业后,朗利在森林狼打了两年,之后去到了公牛队。

朗利对此十分兴奋,在电话里高喊“大公牛!”从森林狼到了夺冠热门球队公牛,他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杰克逊曾对朗利说,他应该将自己名字的发音讲成“luck(幸运)”。

在1996年到1998年期间,脏活累活干尽,跟乔丹皮蓬库科奇一起拿了三个冠军。

第一次冠军旅程途中,朗利有一次表现得像个“熟知天下招式”的老将,可以单节16分,乔丹不住的称赞他“我就知道你可以做到的。”

然后朗利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却表现得极其笨拙,很长时间一分未得,然后频频犯错。

乔丹怒了“听着,卢克,我再也不会跟你说一句好话!”

就这么跌跌撞撞,三冠后,这个NBA第一个大洋洲漂洋过海来打球的澳大利亚人,在太阳队落寞。受伤的场次,他偶尔会在板凳席上整理他的个人光碟珍藏。

退役后,他投身于执教,为澳大利亚男篮做了很多事。

比朗利小一岁的澳大利亚老乡,神射手肖恩-黑尔也在96年进入了NBA。

在那之前,世人都听过他的名声:

96年奥运会热身赛上,虽然澳大利亚队77不比118不敌美国“梦二队”,但是肖恩全场和巴克利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用12中8的三分神射,内线切入取下28分,给美国队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肖恩后来在森林狼和马刺都打过球,朗利的开端,肖恩紧跟而上,两个在美国生活的澳大利亚人一内一外,算是国家的门面。

两人之后,澳大利亚篮球与NBA的缘分落到了1980年出生的大卫-安德森身上,顺带小一岁的卢克-辛歇尔,只不过后者只在NBA打了37场比赛。

远在中国的2米26大个子状元姚明参选那一年,2米13,体格健壮的大前锋大卫-安德森也来到了美国,次轮第36位被老鹰选中。

但他没有马上到NBA打球,而是在意大利,俄罗斯,西班牙打了7年,夺了意甲冠军,俄罗斯超级联赛冠军,个人成为欧洲最好的球员之一,入选一阵。

到了2009年,老鹰还保有对安德森的签约权,但是老鹰给他的合同与他的要求不匹配,这个澳大利亚人希望能去一支“更好”的球队。

休斯顿火箭出现了,小胖子莫雷运筹帷幄,签下了他。彼时火箭中锋姚明正好缺一个替补,安德森似乎完美契合这个位置。

可惜,在火箭短暂待了一个赛季后,安德森被交易到猛龙,然后是黄蜂,最终回到意大利打球。

神级造星机器

卢克-辛歇尔出生的那年,1981年,澳大利亚整体的篮球也在经历变革。

澳大利亚的篮球教父艾德里安赫利站了出来,提出一个新的机制:和美国相仿,逐层加强的培养机制。

模型的顶端不是澳大利亚国家联赛,而是Australian Institute of Sport,简称AIS,即澳大利亚体育学院。

澳大利亚体育学院

坐落于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这所学院由政府资助,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职业体育学院。

在世界的角落里,澳大利亚篮球开始发力了。

AIS要做的很简单,就是提供奖学金,配备国内最优秀的教练团队,为澳大利亚进行人才储备。

每年只为男、女篮项目各提供12个名额,全国的篮球少年们一步一步打上来,靠实力拿到这个名额,然后有机会去美国这样的篮球强国深造。

刚刚我们说的大卫-安德森就是从AIS出来的,接着有了NBA的状元博古特,2007年的

布拉德-纽利,隔一年的内森-杰瓦伊,2009年的帕蒂-米尔斯,然后是丹特-艾克萨姆,卡梅隆-巴尔斯托。

以及,本-西蒙斯,澳大利亚凭借自己的体系打造了一批铁军,足以正面迎战任何一支球队,包括美国。

澳大利亚时期的本·西蒙斯

对了,德拉维多瓦,阿隆-贝恩斯,乔-英格尔斯也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打磨技术。

在博古特出现之前,世界都知道澳大利亚人打球不错,不好惹,看看以前的朗利就知道。

但是......没出现过一个有统治力级别的大个子,朗利干的只是蓝领的活。

在代表体育学院打球已经能拿到场均接近30+15后,博古特去美国犹他大学打球,一跃成为NCAA最好的球员之一,拿奖拿到手软:

场均20分12板2助,能攻能防,还可以在防守端遮天蔽日般送出盖帽,整个美国媒体界都惊叹于这个澳大利亚人的统治力,排名球员时毫不吝惜的送上第一的排位。

ESPN更是把“年度最佳球员”的称号颁给他。

21岁的博格特在当选NBA状元后,都有点飘飘然了,开始口出狂言“我的大学履历比任何澳洲球员都光鲜,我可不像卢克(朗利)那样笨拙,我的运动能力和投射更出色,我配得上‘状元’这个名号。”

博古特是澳大利亚在NBA最成功的球员之一

要知道,上一年的状元可是“魔兽”霍华德,而且,朗利手上可有三个冠军戒指呢。

博古特也算对得起他的名声,在雄鹿日复一日的糟糕战绩下,是他每晚在篮下卡位,嘶吼,顺带用左右勾手把篮球塞进篮筐。

不断受伤,体重变大,伤上加伤,丧失了爆发力。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他去到勇士,成为勇士“五小死亡阵容”成型前的防守大闸,继而跟随勇士拿到了总冠军戒指,算是澳大利亚个人表现和荣誉最均衡的球员。

土著为澳洲正名

至此,大家对澳大利亚出来的NBA球员印象大抵是怎么样的呢?

强硬,大个子,基本功扎实,能投篮能对抗,但似乎在速度和想象力上面差了美国球员不少。

换言之,他们就像是“熊”一样强壮,但是比赛打得不太好看,特别是在越来越快的小球时代,澳大利亚篮球略显缓慢。

1988年出生的帕蒂-米尔斯,改变了这一切。

身高1米8出头的米尔斯奔跑如风,肌肉鼓着像铁块一般,他也是从体育学院那里走出来的球员,只是走得相对艰难一些。

著名澳大利亚后卫米尔斯

他还有个身份——追根溯源,是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

因为历史原因,大多数后来移民的“后澳大利亚人”对于当地土著很矛盾:前期不断打压,侵占他们的土地,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

土著人民占总人口的比例小于3%,受限于条件,他们的健康程度较差,收入较低,受教育程度较低,面对更多来自其他人的歧视。

米尔斯的父母伊冯娜和丈夫本尼米尔斯不幸经历着的,就是前期的那段日子。

两人从小被政府强制带离父母身边,不允许说土著方言,强迫进行智力测试和健康体检。

若干年后,他们成立了一个篮球俱乐部,叫做“阴影”,为了帮助更多生活在阴影下的土著人,也为了他们的孩子,4岁开始就在俱乐部训练的帕蒂米尔斯。

米尔斯有着支持他的父母,还有个会打球的叔叔丹尼,实力强到代表澳大利亚参加了两次奥运会。

据说米尔斯爱上篮球,继而在队中成为明星,就是通过日复一日模仿叔叔的动作而来。

后来去了体育学院,然后是在美国读大学,进NBA,1米8出头的米尔斯仿佛一阵风一样“咻”的穿过了所有阻碍,扛着大洋彼岸的澳大利亚所有人对后卫的期待。

在马刺,他潜伏在帕克和吉诺比利身后,像一头嗜血的恶狼一样上场,取分,将全队聚在一起打波波维奇的战术。当然,也时不时展现他的另一面,突然杀进内线,打一些出人意料的回合。

波波维奇评价他是“打得有些随机,很像吉诺比利,我不是总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这有点有趣,但是也有点令人害怕,类似于双刃剑,但总是好的方面更多一些。

2012年就来马刺的他也许不会知道,他会在邓肯,帕克,吉诺比利都离开之后,依然每晚在马刺上场,拿分,奔跑如风,时光绵长。

2014年7月,米尔斯将NBA总冠军奖杯带回了澳大利亚,荣归故里,家乡堪培拉还特地为他举办了表彰大会,当地政府赠送给他城市之匙,算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认可。

美国碰到也头疼

澳大利亚篮球并没有停下脚步,他们变得越来越好。

澳大利亚男篮主帅布雷特-布朗请了退役的朗利去,要拜托他一件事

“来帮我个忙吧!我现在有了个大块头,这孩子现在还有点糙,但有很大的潜力,只是我们还没法给他指点迷津。”

然后,“大白熊”贝恩斯开始变得更稳健更强壮,现在每晚在波士顿挥汗如雨,媒体说他是“防恩比德最好的人之一。”

澳大利亚出生,从西班牙和以色列锻炼后去NBA的英格尔斯,每晚不间断的用他的左手投出关键球,就像手术刀一样直插对方肌肤。

在几天前,他刚刚将自己的三分球拉到了爵士队史第一的水平,超越了拜伦-拉塞尔,以至于拜伦由衷的赞叹“他绝对是一个伟大的球员和射手!”

4岁开始在澳大利亚打球的德拉维多瓦,基本功雕琢的十分扎实,朋友都说他“像袋鼠一样强壮”,横冲直撞,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在米尔斯之后,NBA更容易接受“澳大利亚的后卫”是怎么样的。

勇士克莱汤普森说他“他是那种如果作为队友你会很爱的球员,但如果是你的对手,将会让你感觉无比头疼。”

在骑士,德拉维多瓦的防守能力得到肯定

在骑士夺得一个冠军,并且在詹姆斯“最需要一个人去搞定库里”的时候,他站出来包办了两场比赛。

23岁的艾克萨姆也在NBA,同样来自澳大利亚。

他从小就向往着NBA的一切,父亲北卡毕业,做过迈克尔乔丹的队友,所以在某方面来说,艾克萨姆知道世界上篮球打的最好的人,应该是怎么样。

他也喜欢科比和罗斯,还真别说,艾克萨姆现在的身型和早年的8号科比还有些相近。

最后,西蒙斯。

如果说朗利是澳大利亚篮球传播海外的起源。

博古特则给美国带来了如“熊”一般的强硬,米尔斯像风一样,让NBA见识到了澳大利亚篮球的流畅。

西蒙斯,似乎兼具力量和速度,他会是澳大利亚新一代的领袖,每晚让人惊叹“这个家伙如果练出三分,该是怎么样的恐怖景象?”

时间拨回到2016年的里约奥运会。

决赛,澳大利亚只输给了美国10分,大多是时候,美国队看起来并没有比澳大利亚强多少。

博古特和他的队友们,送给了那年美国队奥运会开赛以来最艰难的一场比赛。

他说“我们只是有一个要夺冠的目标,一个要努力到最后的目标。要不然打球的意义是什么?”

赛后,澳大利亚队的教练安德烈告诉记者“我们的未来一片光明。”

联想到澳大利亚国家的体系,他们在NBA立足的大个子,小个子们,像熊,袋鼠般强壮的球员们。如今在2019篮球世界杯的预选赛中,他们在亚太区大杀四方,已获得晋级的资格。

也许他们真的有一天,会成为美国队最忌惮的对手。

也许,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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