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万元/家 广西实施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
2024-09-10 23:24:00 来源:广西云-南国早报

9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该厅发布了《2024年广西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开展2024年广西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工作,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方案》的奖励时间从4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主体为在广西区内依法注册、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A级旅游景区。

《方案》指出,此次奖励资金申报评审,将根据满足申报条件的景区在活动时间自主开展景区营销工作情况,从游客接待量,景区营业收入额,线上、线下主题营销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分数排名对前20名的申报景区给予营销奖励。其中,第1—10名奖励20万元/家;第11—20名奖励10万元/家。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景区接待人数进行排名,以此类推。

《方案》要求,此次奖励按照企业申报、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初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终审、公示和拨付等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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