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翔宇)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武汉市纪委近日印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并在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该通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庆典等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区、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市纪委还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7-12388,027-82624205
举报网址:http://www.whdi.gov.cn/(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节日举报专区)
来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武汉市纪委信访室收;邮编:430013)
来访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市监察局(时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