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丁其刚丁珮)一名货车司机贪图5700元运输费,无证运输1000多箱烟花爆竹,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被警方查获。昨天,这名司机因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犯罪,被东西湖区警方刑事拘留。
33岁的刘某是一名货运司机,21日上午11点,刘某收取他人5700元运输费后,答应运输烟花爆竹。他知道自己没有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心存侥幸,用安徽籍厢式大型货车,从湖南岳阳市承运1000余箱烟花和摔炮,运往河南省开封市。
21日晚8点左右,刘某的大货车来到京珠高速公路武汉北站路段,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擦。刘某因担心无证私运烟花爆竹被警方查处,不理会事故,弃车躲避。
长青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赶到事发现场,发现这辆货车满载着危险爆炸品,立即将货车和危爆货物进行了处置和转移。警方对弃车而逃的刘某进行追捕。
昨天,刘某来到警方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无许可证运输危化物品的事实。
警方提醒,年关将至,车主不要贪小利以身试法,违规运输烟花、鞭炮等危爆物品。《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