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四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处分
2017-02-04 06:45: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黄俊)昨日,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其中涉及武汉市新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邱孝义等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

通报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点左右,邱孝义和新洲区委组织部考评办副主任熊天宝等人,一起到辛冲看望辛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德新、纪工委书记王新炎和组织干事郭红霞,午餐安排在辛冲山庄,由张德新私人买单。吃饭过程中,邱孝义、熊天宝、张德新、王新炎违反有关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2016年8月24日,新洲区纪委分别给予邱孝义、熊天宝、张德新、王新炎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3起是:黄石市环保局下陆区分局局长刘桂友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嘉鱼县规划执法局工会副主席黄四清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五峰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龚晓锋违规收受子女结婚礼金问题,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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