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
2017-02-07 07:30:00 来源:武汉晨报

教科书费

教辅材料费

中考考试费和高考考试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高考体检费

军训服装费

伙食费

据实收取,不得营利

六项代收费项目

一项服务性收费项目

湖北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要求

省教育厅要求,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严禁中小学校代收商业保险,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普通高中在军训期间,除可代收军训服装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向学生或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

学生校服必须坚持“积极倡导、因地制宜、尊重自愿”原则,学校和老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不得获取厂家任何经济利益。

学校和老师不得强制学生订购学生营养奶,不得获取商家任何经济利益。

小学生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小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本报讯(记者杨佳峰通讯员梁炜)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日前,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除一项服务性收费外,6项代收费行为也做了规范。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文件要求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我省公办中小学代收费项目包括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中考考试费和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等六个项目。民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管理,参照当地公办中小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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