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2017-02-23 02:48:00 来源:武汉晨报

年刚过,体育圈好不容易安静了会,又是宁泽涛,打破了“常规”。哎,这一来二去的,即便当事人不烦,旁边人也看得腻歪。

昨天,一封疑似游泳中心的公函在网络流传,内容为宁泽涛因违反多项队规被调整回原队,即被国家队开除。昨日晚间,新华社发稿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确认此事属实。那件剪不断理还乱陈谷子烂芝麻的破事儿,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可喜的是,给这个结果下定义的,是“规则”二字。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无论游泳中心,还是宁泽涛,从一开始就不是冤家。只是,爱之深,恨之切。这个恨,早该画个句号。双方扭扭捏捏,一拖再拖,到后来,难免两败俱伤。

函告中列举了宁泽涛违规的具体事例:“未经批准私自代言广告”“不服从国家队竞赛安排”“拒绝参加接力项目资格赛”……但令人没想到的是,由于文件出现的太突然,又没有“正式”下发,以至于好事的人们纷纷质疑其真伪,竟然整出“六大疑点”。

要我说,如果在里约之后,游泳中心还犹豫不决的话,那么现在,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既然有理有据,早就该“按章”办事昭示天下了。后续的处理结果到现在才以这种方式“公布”,的确让人疑惑,稍有不慎,越描越黑。

而宁泽涛本人,不管做出怎样的选择,或有怎样的难言之隐,都得明白,你只是千千万万运动员中的一个,或者,只是中国千千万万帅哥中的一枚,既然不想练,或是练不成,就没有必要抓着不放,泳池也不是离开宁泽涛就没有水的,只要自己觉得对得起十几年的泳池生涯,他人无权评判,无权断言。

总之,能聚就聚,不能聚,那就尽快好散吧。所幸,声明也为宁泽涛归队留了改过自新的“活口”——“国家游泳队的大门始终为那些有才华、有志于为国争光、愿意为中国游泳事业做出贡献的运动员敞开”。我个人还是真心希望宁泽涛能够凭实力再次敲开那扇代表国家荣誉的大门。(相关报道详见A12版)

零距离体察社会

直爽胖纸

体育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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