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帮员工培养节约习惯,将工资交给员工哥哥保管,却“引狼入室”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秦法)本想帮员工培养节约习惯,将工资交给员工哥哥保管,没想到对方手头紧,偷窃店中香烟卖钱,一共偷了价值4万多元的香烟。昨天,该嫌疑人因盗窃罪被青山区法院判刑一年,罚款2000元。
该员工姓赵,是青山区青山镇街一家大型副食店员工。赵某跟副食店老板是熟人,为让赵某养成节约习惯,老板将赵某的工资交给其哥哥保管。平时,赵某需用钱要向老板借支。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赵某在外面吃完饭后带着打包的菜回店,被老板撞见。老板很奇怪,赵某手上一向没有钱,怎么会有钱大吃大喝?
老板拦住赵某盘问,在其挎包内发现了1000多元现金。“工资不在他手上,哪来的这笔钱?”在老板逼问下,赵某承认偷卖了店里的香烟。原来,赵某手头没钱花,便动起了歪心思。白天,他在副食店时,偷偷从店里拿走一两条香烟藏在卫生间窗台边,用杂物遮盖好。晚上,他从店外面伸手偷走窗台上的香烟。见事情败露,赵某向警方自首。
经警方和店老板核实,一年多时间,赵某偷走店里价值4万多元的香烟。
昨天,青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赵某犯盗窃罪,判刑一年,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