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王田甜裴露)美容会所悄然换了老板,女子消费卡里1.1万元余额和产品没有了着落;她将新旧老板和股东全部告上法庭。近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女子获得全额退款。
当事人徐某是武汉某美容美体会所的消费客户。几年前,她在这家会所办了消费卡。消费一段时间后,徐某的卡里还剩余产品和服务价值计11816元。
前不久,徐某怀孕,医生建议她不要再做美容美体护理,她便来到这家会所,找到老板吴某,希望能退回剩余的消费额。
谁知,吴老板告知她,这家会所已经注销,新会所的老板不是他,关于消费卡的服务业务由新老板负责,“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随后,徐某找到新会所老板林某。林某表示,他可以接受消费卡里的服务费,却不能退换用消费卡买的护理产品,因为产品的包装已经拆开。
徐某与新、旧两位老板多次沟通未果,便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法庭一审宣判,判决吴某限期退还徐某美容卡内剩余2393元钱,所买产品不予退还,驳回徐某其他诉讼请求。
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武汉中院。
近日,武汉中院审理后撤销了一审判决,支持了徐某的诉求。二审法官审理认为,徐某在吴某所经营的美容会所买产品,目的是接受美容服务,不是为了获得产品的所有权。
如今,美容会所被转让,徐某并不知情。虽新老板林某承诺继续提供服务,但必然导致此前的服务合同发生变更。此外,美容服务合同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质,消费者需自愿接受服务,不能强制消费。美容会所的转让行为导致徐某对自己服务效果产生了合理怀疑,不能实现此前合同的目的。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徐某可以解除合同,吴某应当将美容卡余额11000余元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