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学武通讯员周钢)昨从市民政局获悉,自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停征。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江岸区早在2010年就开始不收婚姻登记费了,这项费用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去年11月份,武汉市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在全市取消了婚姻登记9元钱的收费,所有的费用全部纳入财政承担。
上一篇:自设“奉献日”
下一篇:获全国“情满万家·派出所好民警”
站点地图 网站建设
qq:340371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