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学武通讯员周钢吴琼)昨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武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于5月1日起再次提标。届时,城市户籍低保月人均提标70元,达到670元;农村户籍低保月人均提标140元,达到500元。
据了解,1996年武汉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当时城市低保标准为人均每人每月120元,今年是第14次城市低保提标。目前,武汉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本次提标70元,增幅为11.6%。2004年武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当时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2004年至今农村低保提标了10次。目前,农村低保为每人每月360元,本次提标140元,增幅达38.8%。
据介绍,截止到今年1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6713户、168522人,其中城市低保52787户、81417人,农村低保63926户、87105人。
此外,本次提高供养标准的还有孤儿和城乡特困人员等对象,其中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865元/人.月提高至98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城市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1000元/人.月提高至134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1300元/人.月提高至214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