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招生 进一步支持民办高中发展
2017-04-28 09:13:00 来源:武汉晨报

4月12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升学新政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今年将全面修订《招生考试管理规定》。

按照通知,在广泛征求各区、学校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审核,由市领导签发,今年拟出台新的《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

同时,地处新城区的民办高中,可根据学校意愿,按照所在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招收区内考生,实行计划单列。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高录取资格线30分。

中考在即,根据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招生考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严禁提前预录学生或承诺就读、借读;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无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在校借读;高中学校与学生的签约不能作为市招考办中招录取的依据。(金雯)

2017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各类学校调档(8月下旬普高调档、11月下旬中职类学校调档)

全市集中录取,考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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