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学武通讯员段晨晨齐阳)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某学校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迎检资料台账上弄虚作假,受党内警告处分。
胡某某,49岁,中共党员,2014年4月至今任武汉化工区某学校校长。
2016年1月,武汉化学工业区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时,发现某小学迎检资料台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该校将上年度资料修改年份冒充本年度、网上下载文章、编造会议记录等。
执纪者说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单位弄虚作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面上的造假实在要不得!抓主体责任落实重在日常、抓在平时,主体责任的内容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