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随两干妈“相亲”专骗见面礼
2017-07-13 07:22: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吕继强)女孩认了两名干妈后,以“相亲”名义,四处诈骗见面礼。3人共骗得20多万元,这名女孩半年内分了6万余元。近日,这名女子被新洲区法院一审判决3年刑期。她的两名干妈谢某被判刑4年,孙某被判刑3年6个月。

两年前,20岁的女孩杨某经朋友徐某介绍,结识了女子谢某。一见面,谢某就说,她很喜欢杨某,认她为干女儿。

几天后,徐某再次找到杨某,告诉她要跟干妈谢姐多学学,在外面说媒,来钱快。杨某感兴趣询问,徐某说,具体事情由谢某安排,让她充当“相亲”的女孩,不说真名,和男孩子见面相亲,提出要介绍费和见面礼,然后大家一起分。

杨某稍有犹豫,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当年10月,杨某接了第一单“生意”。她随谢某赶赴团风县。谢某谎称是杨某的姑妈,带着她与男子小谭相亲。吃饭时,杨某以各种方式暗示小谭和家人,要按照风俗给她们“见面礼”,当场收取了2000元,然后趁机溜掉。

此后,杨某一发不可收拾,又认识了同行孙某,也认为干妈。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杨某在谢某、孙某两名干妈的带领下,在新洲区和黄冈市多个乡镇,与多名男子相亲,每次都以各种名义索要“见面礼”、车费等,骗取钱财。

杨某拿了见面礼,却再不与“男友”们深入交流,受害男子纷纷报案。

去年,警方将杨某、谢某和孙某刑拘。

办案检察官介绍,杨某半年内参与作案5次,诈骗分得6万余元;谢某作案7次,骗得财物共计7.8万余元;孙某作案12次,骗得财物共计9.6万余元。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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