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周晶晶杜红吉)某置业公司应缴纳近1550万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但只缴纳450万元,欠缴1000多万元长达9年。近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就该区人防办怠于履职提起公益诉讼,责令追缴拖欠的易地建设费。
2007年,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在黄陂区开发建设“美景天城”项目。当年11月,黄陂区城管局发文要求该公司就规划布局方案征求区人防办意见。
当月,区人防办在该公司未缴纳异地建设费的情形下,出具人防意见,并回复区规划局: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工程。按人防配套设施建设政策规定,该公司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近1550万元。此后,该公司只缴纳450万元易地建设费,一直拖欠1000多万元,而美景天城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
去年4月,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防办提出检察意见,要求人防办依法履职,责令涉事公司限期缴清拖欠费用,未果。
去年11月,在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批准后,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将区人防办列为被告,向区人民法院提请公益诉讼。
今年1月,黄陂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区人防办在某公司未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情况下作出回执意见,导致这家公司获得了规划许可,此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责令区人防办追缴涉事公司拖欠费用。
据了解,黄陂区人防办在法院作出判决期间,已从涉事公司追缴回1000多万元欠费。这是我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目前本案已审结。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