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修机动车须登记身份证
2017-07-22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陈龙实习生王静文)以往,机动车送修,把钥匙留给修理单位即可走人;今后,车主送修时,须向修理单位出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供修理单位登记车辆、车主以及送修人信息。昨天,记者在全市机动车修理业专项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我市已正式推行机动车修理业实名登记制度。

据了解,从4月份起,公安机关向机动车修理企业免费提供治安管理信息实时采集软件系统及基础硬件设备,目前已有215家一、二类机动车修理企业安装了该系统。

同时,为方便市民群众送修机动车实名登记,市公安局还将对汽车类机动车车主,免费发放“便民一卡通”。“便民一卡通”是以集成芯片为载体,集车辆、车主及金融消费为一体的信息卡或储蓄卡。一车一卡,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携带车主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申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经办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所在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

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承修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而对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2000元以下罚款。

(武汉晨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